“作為食品添加劑規則的豁免是由下面的規則保證的,是否與食品接觸的商品中物質的使用導致小于等于 0.5×19-”的飲食規定濃度,或是否能控制直接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小于等手可接受的飲食規定使用量的 1%。”。換句話說,遷移下限是 0.5×19-"。顯而易見,在這些情況下僅有很純的色母粒無機顏料有機會獲得批準。
依照這一章,批準了如下的色母粒無機顏料以 2%的水平添加在所有種類的與食物接觸的聚合物中:顏料棕 24;顏料綠 50;顏料黃 53。

在這篇文章中另一段很重要,CFR 21 $176 170。這段描述了對與食品接觸的消費品遷移性的評價方法。
如果請求“符合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標準,大多數可利用的色母粒著色劑中只有很少的著色劑能夠用于消費品的著色,這會限制顏色的數量。